产品分类
PRODUCT LIST用不燃烧材料制成,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 m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。活动挡烟垂壁系指火灾时因感温、感烟或其它控制设备的作用,自动下垂的挡烟垂壁。 主要用于高层或超高层大型商场、写字楼以及仓库等场合,能有效阻挡烟雾在建筑顶棚下横向流动,以利提高在防烟分区内的排烟效果,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一定作用。
外观
挡烟垂壁应设置永久性标牌,标牌应牢固,标识内容清楚。
挡烟垂壁的挡烟部件表面不应有裂纹、压坑、缺角、孔洞及明显的凹凸、毛刺等缺陷:金属材料的防锈涂层或镀层应均匀,不应有斑剥、流淌现象。
挡烟垂壁的组装、拼接或连接等应牢固,符合设计要求,不应有错位和松动现象。
材料
挡烟垂壁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。
制作挡烟垂壁的金属板材的厚度不应小于0.8mm,其熔点不应低于750℃。
制作挡烟垂壁的不燃无机复合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0.0mm,其性能应符合GB 25970的规定。
制作挡烟垂壁的无机纤维织物的拉伸断裂强力经向不应低于600N,纬向不应低于300N,其燃烧性能不应低于GB 8624A级。
制作挡烟垂壁的玻璃材料应为防火玻璃,其性能应符合GB 15763.1的规定。
尺寸与极限偏差
挡烟垂壁的挡烟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,其最小值不应低于500mm,最大值不应大于企业申请检测产品型号的公示值。
采用不燃无机复合板、金属板材、防火玻璃等材料制作刚性挡烟垂壁的单节宽度不应大于2000mm;采用金属板材、无机纤维织物等制作柔性挡烟垂壁的单节宽度不应大于4000mm。
挡烟垂壁挡烟高度的极限偏差不应大于±5mm。
挡烟垂壁单节宽度的极限偏差不应大于±10mm。